关于2022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第四次续发行

2022-08-17 07:56     来源: 未知

  关于2022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第四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2022年8月17日外汇交易外汇交易2021-2023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外汇交易财政部决定第四次续发行2022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30年期)。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品种和数量。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票面利率、兑付安排、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2年4月15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3.32%;按半年付息,每年4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10月15日支付利息,2052年4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3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2年8月19日招标;招标结束至8月22日进行分销;8月24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0.19元,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为45个标位。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财政部公布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年期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上下各浮动10%(四舍五入计算到0.01%)所对应的全价(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元)。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2年8月22日前(含8月22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外汇交易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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